根据学院教学工作安排,需使用临时校外兼职教师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基本原则
坚持 “公开,平等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
二、校外兼职教师条件
1.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,遵纪守法,热爱教育事业,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。
2.教师年龄原则上要求60周岁以下,身体健康,能胜任正常的教学工作。
3.具体岗位所需的资格、学历等条件见《2021年下半年临时使用校外兼职教师需求统计表》。
三、招聘程序
(一)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核
1.应聘人员可直接与联系人联系(见《2021年下半年临时使用校外兼职教师需求统计表》)。
2.资格审查
报名时,教师应将本人简历,身份证、毕业证、教师资格证等材料电子版打包,以“授课课程+姓名”命名发送联系人。
(二)聘用与管理
根据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面试,合格后,来校签协议,纳入学院本学期校外兼职教师教学人员,并将人员信息录入校外兼职教师库,依据学校考核办法对其进行考核。对于认真负责、爱岗敬业,表现良好,经考核优秀的,于教师节期间进行表彰;对于教学期间表现欠佳,违反师德师风等情况的人员不再使用。
四、薪酬待遇
外聘教师的课时酬金由学院统一支付,课时费标准为:初级职称每节课时40元,中级职称每节课时45元,副高级职称每节课时50元,正高级60元,上述标准均为税前。